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视频会议暨责任书签订仪式举行

发布日期:2012-05-28    [来源:水利部网站]  [作者:转载]

陈雷强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如期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务

水利部财政部与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陕西等7省政府在主会场签订责任书

  水利部、财政部联合举行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视频会议暨责任书签订仪式。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步伐,是党中央、国务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兴水惠民、造福百姓的又一项民生工程,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中小河流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矫勇主持会议,并介绍了中小河流治理目标任务及责任书主要内容。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财政部分别与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陕西等7省(自治区)政府在北京主会场签订中小河流治理责任书。

  黑龙江省副省长吕维峰、江苏省副省长徐鸣、安徽省副省长梁卫国、湖北省副省长赵斌、湖南省副省长徐明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陕西省副省长祝列克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发言。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水利部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出席会议。

  陈雷指出,要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梳理经验,全面总结中小河流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他说,2009年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水利部、财政部会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治理模式,落实资金投入,狠抓建设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迈出了重大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试点任务如期完成,治理成效初步显现;二是因势利导科学设防,治理模式不断创新;三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监督检查全面跟进;四是建管并重整体推进,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要认真梳理经验,全面总结中小河流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

  陈雷要求,要明确目标任务,认清阶段特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的新要求。“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各级水利部门必须全力完成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部署,确保如期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标任务。今后几年,全国平均每年要完成近200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均治理河长近1.4万公里,建设强度是试点阶段的近3倍,时间之紧、任务之重、强度之大前所未有。二要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的阶段特征。随着中小河流治理大规模实施和全面推进,统筹推进防洪建设的要求更高,组织调配各种力量的压力更大,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的任务更重,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的需求更迫切,要高度重视、认真应对。三要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的实施要求。要不断提高河道综合整治水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全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陈雷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责任,确保如期优质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务。要按照责任书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小河流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第一,切实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搞好协调配合,特别是各级水利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强化指导,全力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要按照水利部、财政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中小河流治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河逐段逐项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要进一步发挥水利部和各流域机构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履行好沟通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

  第二,切实落实前期工作责任。省级水利部门要根据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提出分年度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方案,明确前期工作进度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审查审批,《2013-2015年实施方案》内的治理项目,今年7月底前要审批完成20%,年底前要审批完成40%。各级政府要加大前期投入,确保前期工作的资金需求。各级水利部门要组织好勘测设计力量,加强前期工作帮扶指导,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采取集中打捆招标等方式,选择有实力、资质高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编制工作。要严格落实审查审批责任制,严把技术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批关,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

  第三,切实落实资金筹措责任。根据规划任务,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的投入力度。各地也要把中小河流治理作为重点工作,优先保证资金投入,明确省、市、县资金投入比例和筹措责任,努力提高省级资金比例,减轻县市资金筹措压力。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县市取消资金配套,中部地区所需资金也主要由省和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出台优惠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资金分解拨付速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四,切实落实建设管理责任。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中小河流治理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组建专业项目法人,打捆招标选择施工、监理队伍,集中采购重要设备、原材料。要加大对招投标行为监管力度,强化对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管,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第五,切实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水利部、财政部将加强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省签订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了解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地也要建立健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点稽察等形式,加强对前期工作、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县级政府要建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抓好日常检查。同时要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六,切实落实长效管护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建后管护工作,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把工程建设管理作为项目初步设计的重要内容,结合水管体制改革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河流管护机制,明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单位和人员,将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管护责任有人负、管护力量有保证、管护经费能落实,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严格水行政执法,防止侵占河道、乱采滥挖、损毁工程等现象发生,维护河道健康。

  张少春就财政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有关问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中小河流治理初见成效,后续治理任务更加艰巨;二是要绩效优先,不断推动财政资金分配运行机制的创新;三是要齐抓共管,中央地方共同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任务。

  张少春对做好下一步的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共同加大投入。中央和地方要共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中小河流治理提供有力的保障;二要共同加快预算执行。中央和地方要共同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保证中小河流治理又好又快的推进;三要共同加强监督管理,中央和地方要共同强化项目建设,提高中小河流管理的资金使用效益。

  矫勇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制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方案,将治理任务、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具体时间节点,将工作责任、各项要求分解细化到市县,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要抓好当前工作,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期完成今年的治理任务,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安全度汛工作。

  水利部、财政部有关司局、水利部各流域机构以及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陕西7省(自治区)水利厅和财政厅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领导,水利、财政部门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财政部门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各地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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